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机器人发展专题)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6]10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省《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属地企业申报,并对项目进行初审,包括对项目真实性、项目机器人购置情况(购置数量、金额等)等审核,形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于2016年11月7日前正式行文上报,随文一并上报有关项目申报材料(相关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5份,含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的电子档)。市经信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后下达项目计划。逾期或审核程序不完备均不予受理。
结合《江门市“机器人应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为避免项目重复申报,今年市本级资金对三区(蓬江、江海、新会)“机器人应用”项目进行配套扶持,具体通知将另文下达。
附件:
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机器人发展专题)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6]109号)
2、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3、项目申请表
4、项目汇总表
5、项目承诺书
365在线体育投注官网 江门市财政局
2016年5月13日
(市经信局联系人:陈劲志,电话:3279817,市财政局联系人:林敏子,电话:3501743)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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