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无障碍
 
机构职能 调研报告
党务人事 政策文件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  

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介绍

  来源: 时间: 2016.07.28  
【字体: 】【 打印 】 【 关闭

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介绍

 

批复同意,我市拟向小微企业发放服务补贴券,对我市小微企业购买由政府或签约服务机构提供的小微企业服务项目给予资金补贴,以降低小微企业服务成本。

补贴对象

在本市(含四市三区)注册登记,录入江门市小微企业名录数据库(具体请查询市工商局小微企业名录库系统:http://sspt.jiangmen.gov.cn:8085/jmxwqy/xwqy/toIndex)的小微企业。

补贴额度

本批次服务补贴券总额度为2000万元。服务券票面额度统一为1000元,单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领取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

申领时间

本批次服务补贴券申领时间为20165109时起至51617时止。服务券发放面向全市小微企业,按照符合条件的企业先到先得原则进行发放。申领额满或逾期即止。

申领方法

有服务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直接登录江门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网(江门市政企通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jmqy888.com)在线填写江门市小微企业服务券申请表,并提交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彩色照片电子版等资料即可申领。

补贴内容

凡符合小微企业需求的,能够按照时间段或次数提供服务的方式核算价格的,均属于补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财税服务:信用评级;法律服务;电子商务;管理咨询;融资服务;培训服务;技术创新;质量管理;市场开拓等等。具体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联合公布为准。上述服务内容应由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签约服务机构提供。

使用方法

领取到服务券的企业,可自主选择政府认定的签约服务机构购买服务项目。服务券以实际服务费用额为结算标准,不设找零,不予退回差额。补贴券应在规定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结算方式

签约服务机构根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的结算通知时间内,凭收取的服务券、服务合同及企业支付合同款的收费凭证(如发票,含扣除服务补贴券部分)到江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申请结算。服务总费用高于服务券总额的按收取签约服务机构的服务券总额计算,服务总费用低于服务券总额的按签约服务机构实际收费凭证总额计算。

注意事项

江门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网、江门市政企通网站(www.jmqy888.com)是申领服务补贴券的唯一官方渠道,没有指定任何中介机构代申请或代领服务补贴券,请广大小微企业自行通过上述网站申领。任何单位和机构不得对申领服务补贴券作出承诺,如查实有签约服务机构通过其他途径代企业申领补贴券并涉及资金问题的,或有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将一律取消签约服务机构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为签约服务机构,并不予兑现相关补贴券。

  相关新闻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建设路59号 邮编:529000 电话:0750-3279800 传真:0750-3351148
  • 电子邮箱:jwnet@pub.jiangmen.gd.cn
  • 版权所有:广东省365在线体育投注官网
  • 本网站为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粤ICP备14002492号)网站群属下的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