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经贸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适应形势,立足实际,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具体工作包括:
(一)规范操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由温伟文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江门市经贸局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综合运行科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二是按照《转发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08]102号)有关要求,我局修订并完善了江门市经贸局公文发文稿纸,将政务公开和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程序中。
(二)夯实基础,认真编制《目录》和《指南》。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的内容、途径和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转发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江府办[2008]78号)和《关于印发省经贸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的通知》(粤经贸办[2008]98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江门市经济贸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江门市经济贸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覆盖我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全部文件信息。
(三)提高效率,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除利用局信息简报、新闻媒体等传统形式公开政务信息外,我局还进一步借助于江门市经贸局门户网站专题栏目,在文件印发之后及时主动上网发布我局产生的非涉密文件,具体包括局发文、专用字号文、党务人事、受理业务公告、调研报告、规划计划等等,最大限度地发挥电子网络的独特优势,不断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满足社会各界的多方面需求。
(四)全程介入,逐步转变政务公开方式。在执行经贸法律法规、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制定发展战略规划的过程中,除进行结果公开外,还通过江门市经贸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社情民意。在决策经贸重大事项前,举办专家论证会和公示制度,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科学合理。
(五)加强监管,建立新闻发言人及助理制度。我局在完善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基础上,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由分管副局长任新闻发言人,综合运行科负责人为新闻助理,综合运行科为相关工作机构。
(六)探索规律,深入开展政务公开调查研究工作。除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外,在各科室开展的其他调研工作中也相应增加政务公开方面的内容,并将形成的调研报告在经贸网上进行公开。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理论的研究,全面分析政务公开的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2008年,我局借助江门市经贸局门户网站共上网发布政府信息336条,其中文件108条,信息及工作动态简报228条。
2、2008年,我局共受理及办理行政审批、备案事项77项,全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将受理情况及办理结果及时通过经贸网、公告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考虑到我国目前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具体标准,有些费用难以计量,为此,我局本年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违规收取费用问题。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公开手段尚不丰富,目前基本以上网发布为主;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手段较为落后,目录与相关全文信息尚未实现有效链接,检索效果不理想。
下一步,我局将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社会公众政府信息知情权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