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去年底进行了大部制改革,为了整合原经贸局和信息产业局的党、工、青、妇组织,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经请示市直机关工委,并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提出组建经信局党、工、青、妇组织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党员基本情况:经信局现有党员114人,其中离退休党员46人。现有党员中属于原经贸局党总支的党员82人(其中:机关科室支部党员43人、离退休支部党员38人);属于原信息产业局党支部有党员33人(其中:离退休党员8人)。
2、工会基本情况:原经贸局机关工会于2007年12月换届,现有会员54人(含合同临工,不含非合同临工);原信息局机关工会于2009年12月换届,现有会员36人。两局会员合计共90人。
3、妇女基本情况:原经贸局在职妇女有17人(含合同临工,不含非合同临工);原信息局在职妇女有9人,两局合计共26人。
4、共青团基本情况:整个经信局仅有一个合同临工是共青团员,且明年2月就超龄。因此,我局目前不具备成立团组织的条件。
二、关于党、工、青、妇组织的组建
(一)关于建立机关党委
1、依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1998]5号)第五条规定“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第九条规定“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设2人的其中设专职副书记1人)。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其中,书记1人。
根据江委办[2010]28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根据《中共江门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江发[2010]2号)规定,机关党委配备专职副书记1名,为内设机构正职。
2、关于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班子选举建议。经与市直机关工委沟通,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1)经信局机关党委设委员7人,其中,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2人。
(2)机关纪委设委员5人,其中,纪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
3、选举时间及步骤: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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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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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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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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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方案
2、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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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人事科制定工作方案及选举办法
2、以经信局名义打请示报告给市直机关工委要求成立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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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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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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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局党组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
2、 以交流平台或小组讨论形式征求全体党员意见
3、 由党组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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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体党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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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党委委员及纪委委员
2、 分别召开党委及纪委委员会议选举正、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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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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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选举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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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组织架构
1、支部设置:经与市直机关工委沟通,并结合我局实际,为便于工作的开展,党委下设6个党支部,分别为第一科室党支部、第二科室党支部、第三科室党支部、第四科室党支部、第五科室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
2、组织架构:
(三)基层党支部的选举
1、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我局的基层党支部各设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
2、根据市直机关《关于做好2010年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双直选”和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江直工委[2010]17号)要求,基层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采取“双直选”形式。
2、选举形式:根据我局的实际,党支部将采取“双直选”形式中的“直接选举”形式(即不需经过候选人公推环节,直接通过党员大会选举党组织委员和书记、副书记)进行选举。
3、选举时间及步骤: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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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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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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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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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
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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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人事科制定选举办法
2、向局党委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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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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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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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无记名投票选举方式进行第一轮投票,直接选举支部委员;
2、 以无记名投票选举方式进行第二轮投票,从选出的委员中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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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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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选举结果报经信局机关党委审批,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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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建立机关工会:
1、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工会主席应由同级副职的领导担任。会员在50人以上的工会组织可设委员3—5人。
我局机关工会设委员5人,其中,工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
2、选举时间及步骤: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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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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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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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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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方案
2、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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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人事科制定选举办法
2、由局党组提出候选人名单
3、以经信局名义打请示报告给市直机关工委会要求成立机关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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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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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召开全体会员大会
2、 召开工会委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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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选出委员5人。
2、 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对委员进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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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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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选举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会审批,并报市总工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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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建立机关妇委会
1、依据:根据《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妇女工作的意见》(江办发[2003]5号)规定,党政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要健全妇委会,在各单位的编制和职数内,妇女主任可参照所在单位中层(或内设机构)领导或非领导职位的任职条件选任,专职妇女主任在任职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市直党政群机关女干部人数在50名以上,可设专职妇女主任)。
我局妇女委员会设委员5人,其中,妇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2人。
2、选举时间及步骤: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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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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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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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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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方案
2、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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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人事科制定选举办法
2、向局党组请示
3、由局党组提出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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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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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体妇女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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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选出妇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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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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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选举结果报局机关党委审批,并报市直机关妇工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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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建立共青团组织
由于我局目前不具备成立共青团组织的条件,建议暂缓组建。
(七)关于成立筹备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我局党、工、青、妇组织的组建工作顺利完成,拟成立经信局党群组织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温伟文,副组长:王健敏、余卓杰、李勇战、陈伟平、何渝、陈耀雄,组员:吴文江、苏景垣、张建平、曾春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监察科,并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经信局党、工、青、妇组织的组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