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领导的批示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1月10日,江门市经信局联合组织市编办、市法制局、江门供电局等单位共一行7人到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云浮市供共电局调研学习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听取了两市组织电力执法工作的工作介绍,对落实《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等有关工作进行了交流。
经调研了解到:广州市今年1月率先在市工信委建立了电力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配备了20个执法编制,出台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办法(暂行)》。广州供电局成立了电力行政执法协助中心,配备了15名工作人员,紧密配合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广州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以来,办理电力行政案件多宗,对威胁电力设施安全的企业和个人约谈近20次,多次协调解决外部安全隐患,为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云浮市在经信局行政执法科加挂云浮市电力执法办公室牌子,贯彻执行《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等涉电违法行为,利用现有机构把电力行政执法纳入到经信部门综合执法工作体系中,对电力行政执法的工作模式做出了新的尝试。
通过本次调研,对广州和云浮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有了初步了解,学习了两个地区先进的做法和经验,对我市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指导性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明确了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