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事项编码:55733881801000190013440700)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新申请)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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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0发布 2018-01-10实施
一、受理范围
1.江门市境内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1)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规划确认文件,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商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3)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如:
国土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
4)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5)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如:水上加油站(船)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明。
二、设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全文条款。
2.《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
第五条。
3.《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365在线体育投注官网,分为二级,分别为省级、地市级。
1.权责划分(省):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2.权责划分(市):
企业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报材料,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受理,365在线体育投注官网负责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上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批。
四、许可条件
1.政策和技术限制
文本名称及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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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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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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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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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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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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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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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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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予以批准
1)申请单位完全具备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申请条件: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2)申请单位应提供其具备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条件的相应书面材料原件供核对;
3)通过网上办理的,需按要求提供有关申报材料电子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申请不予批准
1)申请单位不具备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申请条件(完全不具备或部分申请条件不具备);
2)申请单位未能按要求提供全部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条件的相应书面材料原件供核对;
3)通过网上办理的,未能按要求提供全部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条件的相应材料电子版。
五、申请材料
企业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地级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供核对。相关纸质材料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电子件无格式要求)。申请表格可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下载。
表1: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新申请)(国/省/县/乡道及城区、高速公路加油站)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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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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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份数(份/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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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份数(份/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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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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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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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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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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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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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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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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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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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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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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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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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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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填报,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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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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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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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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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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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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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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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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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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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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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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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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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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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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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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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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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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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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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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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省级(或被授权的地级市)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申请人竞买预核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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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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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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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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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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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省级(或被授权的地级市)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申请人投标预核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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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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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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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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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规划确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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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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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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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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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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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项目预核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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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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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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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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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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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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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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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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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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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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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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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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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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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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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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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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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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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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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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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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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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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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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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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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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商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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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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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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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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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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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设施的建设竣工验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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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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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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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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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油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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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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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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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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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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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具有经营资质的批发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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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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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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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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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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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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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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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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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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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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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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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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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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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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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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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用于贸易交接的计量器具验收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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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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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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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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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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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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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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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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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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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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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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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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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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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新申请)(水上加油站)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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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份数(份/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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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份数(份/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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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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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规划确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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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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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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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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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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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项目预核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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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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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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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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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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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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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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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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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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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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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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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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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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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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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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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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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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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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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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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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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油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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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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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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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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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具有经营资质的批发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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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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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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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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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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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填报,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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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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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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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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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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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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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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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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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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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加油站(船)需提供满足水域管理部门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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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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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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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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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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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加油站(船)需提供有效的检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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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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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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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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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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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加油站(船)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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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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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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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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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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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5工作日。接到申请后,申请材料齐全即可办理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工作人员应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材料收件凭证,同时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法定办理时限:20工作日。《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承诺办理时限:20工作日。《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七、许可收费
不收费
八、许可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仅可通过网上办理,因此窗口办理流程说明、流程图与网上办理流程说明、流程图一致。1、申请:企业通过网上方式提出申请,根据要求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上传申请材料。2、收件:网上核准通过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材料不齐全的,发送补正通知书,要求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的作退件处理。3、受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申请材料完备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送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行政审批申请受理通知书》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4、初审:企业收到省经信委的受理通知书后,按要求将申请材料的原件送至江门市经信局。江门市经信局核对有关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后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5、审批:省经信委作出审批决定。同意申请则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不同意则颁发《不予许可决定书》。6.获取审批结果及领证
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众网站(http://www.gdei.gov.cn/)公开审批结果,供企业查询。企业需到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行政许可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通过网上方式提出申请,根据要求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上传申请材料。2、收件:网上核准通过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材料不齐全的,发送补正通知书,要求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的作退件处理。3、受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申请材料完备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送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行政审批申请受理通知书》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4、初审:企业收到省经信委的受理通知书后,按要求将申请材料的原件送至江门市经信局。江门市经信局核对有关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后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5、审批:省经信委作出审批决定。同意申请则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不同意则颁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本行政许可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
九、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名称:电力能源科
窗口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59号
窗口电话:0750-3279821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许可进程查询。咨询和查询的相关信息见网址:无,可电话查询(0750-12345)或窗口查询。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相关信息见网址:http://12345.jiangmen.gov.cn/,可电话投诉(0750-12345)或窗口投诉。
3.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部门名称:江门市法制局;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1幢6楼;电话:0750-3273880;网址:无。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112号;电话:0750-3518253;网址:无。
图1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新申请)窗口办理流程
图2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新申请)网上办理流程